其他
奉贤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非现场执法(试行)的公告
关于非现场执法(试行)的公告
为提升城市管理科学化、精细化、智能化水平,保障城市管理执法效能,根据《上海市城管执法部门非现场执法工作规定(试行)》(沪城管规【2020】2号),奉贤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定自2022年9月23日起,在奉贤部分区域试行开展城市管理非现场执法(注:非现场执法是指城管执法部门通过技术监控、视音频记录等设备收集、固定违法事实,依法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的执法方式)。
现公告如下:
一、非现场执法条件
(一)违法行为和违法事实易于电子设备采集;
(二)违法行为和违法事实简单易辨;
(三)行政执法相对人明晰。
二、非现场执法事项
(一)按照《上海市城管执法部门非现场执法工作规定(试行)》,先行对跨门经营、占道设摊、占道堆物等执法事项实施非现场执法;
(二)奉贤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视情调整适用非现场执法的执法事项。
三、非现场执法区域上海市奉贤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
2022年9月21日
撰稿:上海市奉贤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
编辑:夏阳
• end •
往期精彩回顾